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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局高考加分怎么办手续
杭州市民宗局认真做好少数
民族学生高考加分审核工作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积极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杭州市民宗局从五个方面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审核工作。
一是及时部署。将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工作视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民族处落实专人负责办理加分审核手续,要求经办人员认真掌握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和办理流程,确保做到“政策明、环节清、流程熟”。
二是政务公开。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党和政府涉及少数民族的各类优惠政策,利用机关网站公布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使考生和家长“心中有数、办理有路”,避免走“冤枉路”。
三是严格审核。经办人员严格、认真、细致地对每一位考生的户籍本、身份证进行核查,严把审核关,确保材料准确无误。对条件不符合的考生,坚决不予办理,切实维护民族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热情服务。通过提供电话咨询、资料齐全者随到随办等服务,给少数民族考生、老师和家长提供了最大限度的方便。经办人员热情接待每位前来办理加分的人员,对所携带材料不齐全的人员,耐心解释并给予所需材料清单,使其更进一步了解加分有关规定。
五是材料备份。对所有申请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了材料备份,并整理归档,以便日后备查。

杭州市高考总分多少
在中国浙江省杭州市,高考成绩的计算方式依据考生所选的科目类型有所不同。对于文科和理科的一类考生,他们的总分由“3+综合+自选模块”组成,这里的“3”代表语数外三门主科,“综合”指综合素质评价,“自选模块”则是考生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从若干选修科目中选择的。这类考生的总分满分为810分。而二类考生,即另一类考生,则采用“3+综合”的计算方式,其中“3”同样代表语数外三门主科,“综合”涵盖政治、历史、地理三门科目的综合素质评价,这类考生的总分满分为750分。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高考成绩的总分构成反映了对综合素质的重视。语数外三门主科的权重较高,它们是衡量学生基本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指标。而“综合”部分则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个人素质,包括但不限于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自选模块的选择则为学生提供了展示个人特长和兴趣的机会。
总体而言,杭州市高考总分的计算方式旨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既重视学科知识的学习,也关注综合素质的培养。这种评分方式有助于更加公正、公平地评估考生的能力,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了科学依据。
此外,不同类型的考生因选修模块的不同,总分的构成也略有差异,但都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高考总分的计算方式可能会随着教育政策的调整而发生变化,因此,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便更好地准备高考。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第三条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院校国标代码:12863,浙江省院校代码:0041
第七条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
电影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学校有60余年办学史,曾五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省编委办批复增挂“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牌子;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计划;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
第八条 学校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 学校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实施监督,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0年拟面向全国10个省招收专科(高职)生,具体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以及其他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性意见》执行。
表演类专业有一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省内普高统招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均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0年高考录取方案及录取进程进行。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按《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第十五条 省外考生的录取规则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六条 本校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1- 87150121。
第七章 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第十七条 根据浙价费〔2014〕240号文件规定标准,学费按不同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非艺术生)、9000元(艺术生)收取。新生统一入住6人间寝室,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标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若随机安排入住4人间寝室,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600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我校《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获得600-4000元不等的学院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还可同时申请8000元国家奖学金或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每年2500-4000元不等的国家助学金及其它助学政策。学校针对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的学生设立资助专项,在校期间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学年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第八章 其它说明
第十八条 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法定代表人、院长黄杭娟。
第十九条 被本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本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第二十条 杭州市户籍以外的录取新生,可自愿随迁户籍关系,户籍要迁入学校的,凭《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于报到后次月内将迁移相关材料交学校办理。
第二十一条 部分非表演类专业学生,根据教学计划需要,将安排在学校东冠校区学习和生活。东冠与校本部之间安排校车定时定点往返,距离约3公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招生计划、招生进程安排等以学校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第二十四条 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571-87150181、87150116、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网址:
电子邮箱:zjartzjb@sina.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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